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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导航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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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住所: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重大事项提示

  1. 2003年12月,本公司在香港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40,054.40万股H股(含国有股东出售存量股份3,641.31万股),每股面值为0.1元,成为首家境外上市的国内黄金生产企业。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31,413.09万元,股本总额为1,314,130.91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和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0.10元。本公司2007年末每股净资产为0.41元,2007年每股收益为0.19元(按2007年末公司股本总额1,314,130.91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为0.17元(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按上限计算的发行后总股本之比)。

  2. 本公司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交易所监管要求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招股意向书与本公司已在境外披露的H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招股意向书全文第十节披露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调节,敬请投资者关注。

  3. 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本公司分别以上年末已发行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式向原股东分别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转增10股和每10股转增2.5股的比例转增普通股。截止2007年末,本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14,130.91万股。本公司分别披露了按最近三年各期末股本总额计算和按2007年末股本总额计算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股本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4. 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建议,本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2007年3月2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本次A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本公司A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5. 本公司主要从事以黄金为主导产业的矿产资源的采矿、选冶和矿产品销售业务。2007年,黄金产品、铜产品、锌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本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69%、15.39%、18.67%,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0.96%、30.19%、12.40%。若黄金、铜、锌价格波动太大,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特别是如果黄金、铜、锌市场持续低迷,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压力。

  6. 为满足产业链延伸及产业布局的需要,本公司相应建设了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等黄金精炼企业,通过收购其他黄金冶炼厂生产的达不到国家标准、含金量一般为70%~99%的合质金,并冶炼提纯为成品金,发展了冶炼金业务。近年来冶炼金业务快速扩大,2005年~2007年公司冶炼金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7.17亿元、44.77亿元和45.42亿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26%、41.54%和30.18%。但冶炼金业务毛利率较低,2005年~2007年公司冶炼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50%、0.37%和0.24%;冶炼金业务毛利分别为361.49万元、1,645.64万元及1,083.34万元,占当年公司总毛利的比例分别为0.24%、0.39%和0.18%。冶炼金业务的增长成为公司2005年以来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司扩大黄金精炼业务可能会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0]22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在对福建省闽西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闽西紫金”)进行整体改制的基础上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9月6日,本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9,50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及投入资产情况如下:

  ■

  注:每股面值1.00元。

  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紫金山金铜矿资产、黄金冶炼厂资产、物资公司资产等。其中,紫金山金铜矿是本公司成立时的主要经营资产。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 总股本

  本公司注册成立时总股本为9,50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003年12月,经过中国证监会证监国合字[2003]41号《关于同意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和香港交易所批准,本公司股票面值由人民币1.00元拆细为0.10元,并首次在香港向境外投资者按3.30港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40,054.40万股H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48%,其中,国有股东兴杭国投、福建黄金集团和闽西地质大队按3.30港元/股的价格出售存量股份3,641.31万股。发行H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31,413.09万股,每股面值0.10元。

  本公司于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度分别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式向原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比例转增普通股,2006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式向原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2.5股比例转增普通股,经过上述股本变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14,130.91万股,每股面值0.10元。

  2. 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不超过150,00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64,130.91万股,其中:A 股不超过1,063,586.91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72.64%;H 股400,544.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7.36%。

  3.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兴杭国投承诺:“自贵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贵公司股份(包括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贵公司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本公司增持的股份),也不由贵公司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景河先生、刘晓初先生和柯希平先生分别承诺:“自贵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贵公司股份(包括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贵公司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本人增持的股份),也不由贵公司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贵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贵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贵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贵公司股份。”

  本公司其他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贵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贵公司股份(包括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贵公司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本公司增持的股份),也不由贵公司收购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14,130.91万股,每股面值0.10元,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

  说明:“SS”是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代表国家股股东;“SLS”是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代表国有法人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图:

  

  

  

  

  

  

  

  

  

  

  

  

  

  

  

  

  

  说明:陈发树先生、陈云岚先生、陈志程先生、陈志勇先生为兄弟关系。

  四、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黄金为主导产业的矿产资源的勘探、采矿、选矿、冶炼及矿产品销售。

  本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标准金锭、金精矿以及阴极铜、铜精矿、锌锭、锌精矿等金属产品。

  公司对外销售的黄金产品主要包括标准金锭及金精矿,所需主要原料为通过自身拥有的矿山开采的金矿石及外购合质金。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公司所生产标准金锭销售均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珲春紫金等部分子公司生产的精矿外销给其他黄金冶炼企业。有色金属产品的销售按照市场需求由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销售部门完成。

  (三)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对外销售的黄金产品主要包括标准金锭及金精矿,所需主要原料为通过自身拥有的矿山开采的金矿石及外购合质金。

  公司对外销售的其他金属产品包括铜精矿、阴极铜、锌精矿、锌锭及铁精矿。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所属矿山采选取得的金属矿石及部分外购精矿。

  (四)行业竞争情况

  作为资源型产业,黄金及铜、锌等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取决于地质勘探技术与能力、拥有资源储量与质量、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黄金及铜、锌等有色金属开采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愈演愈烈,而这种竞争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跨国跨地区实施兼并重组,资源占有已成为世界黄金业竞争的焦点。

  国内黄金及铜、锌等有色金属行业的资产重组、资源整合步伐明显加快。通过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矿产金生产企业。按2007年黄金产量排名,紫金矿业在世界主要黄金矿业公司中位居第10位(资料来源:www.Goldsheetlinks.com)。

  本公司2006年矿产铜4.04万吨,占全国矿产铜总量的5.35%,本公司所属子公司阿舍勒铜业已成为中国第5大铜精矿生产商。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建筑物、生产与研发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等,主要由公司设立时股东投入和公司设立后逐年购建形成。

  (二)无形资产

  1. 本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和探矿权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采矿权32项,矿区面积合计54.02平方公里,另外,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探矿权165项,矿区面积合计5,074.36平方公里。

  2. 房产

  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房产63处,面积合计90,532.60m2,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且不存在抵押情况。

  3. 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使用的56幅土地,面积合计2,662,922.14m2,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不存在抵押情况。

  4. 商标

  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注册证清单如下:

  ■

  5.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

  本公司及子公司洛阳紫金、崇礼紫金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单位,具体如下:

  ■

  6. 专利证书

  

  

  

  

  

  

  

  

  

  

  

  

  

  

  

  

  

  

  

  

  本公司所有或使用的上述资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发行人律师已对上述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鉴证。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关于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兴杭国投系承担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并不直接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兴杭国投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关联交易

  1.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 经常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新华都工程向本公司承包紫金山金矿露天采场的部分采剥工程。最近三年,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2)向关联方购销货物

  ■

  3. 偶发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2)向关联方提供贷款

  ■

  (3)向关联方借款

  ■

  (4)向关联方收购股权

  ■

  4. 关联方担保情况

  ■

  5.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条款均是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已依法回避。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下转B3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专利权人          证书类型            实用新型/发明                  专利证书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紫金矿业          实用                敞口式非流态化固定床吸附装置    第48389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1/5/9~2011/5/8

矿业              新型                                                                                          

                  新型                                                                                          

        封闭式电解槽                      第58476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2/12/18~2012/12/17

        自紧式大块矿石起吊钩              第61182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4/10~2013/4/9

        微细浸染型金矿封闭式预处理装置    第66762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9/29~2013/9/28

        堆浸提金吸附塔底部进液装置        第96418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10/30~2016/10/29

              发明    一种连续制备纯净金溶胶的方法        第17084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2/5/13~2022/5/12

                      一种低品位氧化金矿选矿方法          第19429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3/12~2023/3/11

                      金矿堆浸中的自流静态吸附方法        第20220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3/12~2023/3/11

                      一种从混合类型铜矿中提取铜的方法    第21574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2/12/18~2022/12/17

                      一种复杂硫化铜金精矿的浸出方法      第33513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2/10~2026/2/9

厦门          发明    纳米蒙脱石的制备方法                第14054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2/3/12~2022/3/11

紫金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特别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采用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请询价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和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0.10元。

  重要提示

  1、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紫金矿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 417号文核准。紫金矿业的股票代码为6018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结构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本次发行结构”。

  3、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应向上证所申请获得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下称“申购平台”)的交易员用户名、密码,安装交易端软件方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应自行负责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4、根据发行人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A股发行价格将不得低于发行人A股招股意向书正式刊登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H股平均价的90%,亦不得低于发行人A股招股意向书正式刊登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H股收市价的90%。若根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拟定的发行价格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经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后另行择机发行。

  5、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08年4月11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4月11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6、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8年4月8日至4月11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8、根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中规定,初步询价期间,原则上每一个询价对象只能提交一次报价,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在申购平台(报价依据一栏)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修改报价的情况、申购平台记录的本次发行的每一次报价情况将由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区间报备文件中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9、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T-1日)(T日是指网上资金申购日)及2008年4月16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网上申购的日期为2008年4月16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4月17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08年4月18日(T+2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2008年4月7日登载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8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可于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

  注: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询价机构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报价。如无法正常报价,请及时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询价机构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4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发行股份不超过10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08年4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本次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4月17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发行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A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7,500万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发行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调整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

  (四)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1、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对象报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H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市场环境等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于2008年4月15日(T-1日)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披露。

  根据发行人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A股发行价格将不得低于发行人A股招股意向书正式刊登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H股平均价的90%,亦不得低于发行人A股招股意向书正式刊登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H股收市价的90%。若根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拟定的发行价格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经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后另行择机发行。

  2、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参考发行人基本面、H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

  3、锁定期安排

  网下配售部分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安排及路演推介

  (一)初步询价

  1、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2、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并对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信息予以确认。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8年4月8日至4月11日。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未通过申购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将不具备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的资格。

  4、为便于沟通联系,询价对象在通过申购平台参与初步询价时,请填写经办人的姓名及即时联系方式。

  (二)路演推介

  1、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工作,将于2008年4月8日至4月11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向询价对象派送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询价对象也可通过申购平台查看该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仅供该询价对象了解有关信息,不可复制、提供或转发给任何他人。

  (三)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37号令),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四)本次发行联系方式

  本次发行投资者咨询联系电话021-68801116、68801219、68801223、68801225、68801226、68801227。

  发行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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