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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民和股份                                  股票代码:00223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烟台蓬莱市西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孙希民(持股5,715.5万股)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股东祥润经贸、裕凯电器、丰发水产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民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4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160万股,发行价格为10.6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61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民和股份”,股票代码“00223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16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5月16日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08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附录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已于2008年5月5日在巨潮网站刊登了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其摘要以及招股说明书全文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8年5月16日

  (三)股票简称:民和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234

  (五)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805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7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希民承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股东祥润经贸、裕凯电器、丰发水产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向配售对象配售的54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1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HANDONG MINHE ANIMAL HUSBANDRY CO.,LTD.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变更设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公司住所:烟台蓬莱市西郊

  邮政编码:265600

  电话号码:0535-5637723

  传真号码:0535-5637525

  互联网网址:http://www.minhe.cn/

  电子信箱:info@minhe.cn

  董事会秘书:张东明

  经营范围:种鸡饲养、种蛋、鸡苗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生产;商品鸡饲养;兽药销售;玉米收购;肉鸡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以上需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所属行业:A0505 家禽饲养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孙希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工程学会畜牧工程分会常务理事。曾荣获“全国畜牧行业优秀工作者”、“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现持有公司股份5715.5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71%。

  孙希民先生没有其他对外投资、控制其他企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0,888人。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7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0.61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54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299036%,超额认购倍数为334.41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160万股,中签率为0.0536876393%,超额认购倍数为1,863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331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网上定价发行无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28,647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为1,777.75万元,其中:

  ■

  (六)募集资金净额:26,869.25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5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08]第1001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25元(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77元(按200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为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上述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注3:上年度与上年同期数据均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调整后填报。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公司2008年1-3月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008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62.19万元,同比增长72.51%,实现营业利润2,704.51万元,同比增长53.55%;实现利润总额2,692.22万元,同比增长46.49%;实现净利润2,670.84万元,同比增长53.32%。

  2、2008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主导产品商品代肉鸡苗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08年1-3月公司肉鸡苗销售价格继续保持去年下半年以来的较高水平,同时由于存栏种鸡数量增加,肉鸡苗销售数量有所增长,公司肉鸡苗销售收入增长较大;

  3、在公司产品中,肉鸡苗的毛利率较高,与上年同期相比,2008年1-3月商品代肉鸡苗收入在公司销售收入所占比例有所提高,2008年1-3月公司总体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水平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

  4、由于公司肉鸡苗销售全部是现款现货,没有应收账款,2008年1-3月,肉鸡苗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导致公司2008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数量增长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5.74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7元,与比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较大。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二、公司自2008年4月2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419797

  传    真:021-68816999

  保荐代表人:周学群、刘惠萍

  项目主办人:陶军

  二、上市保荐人意见

  本公司的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认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华泰证券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一:2008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8年1-3月利润表

  附件三:2008年1-3月现金流量表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5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5日

  资产负债表(一)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一)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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