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上市保荐人:
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关联股东张慧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薛岩先生、杨秦涛先生、王梅英女士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25万股股份,其中262.50万股系于2007年4月20日从本公司原股东高玲女士处受让所得,另262.50万股系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获得。该公司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股东周辉先生、周震国先生承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关键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安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5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6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安妮股份”,股票代码“00223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5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5月16日
3、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4、股票代码:002235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5,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关联股东张慧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薛岩先生、杨秦涛先生、王梅英女士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25万股股份,其中262.50万股系于2007年4月20日从本公司原股东高玲女士处受让所得,另262.50万股系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获得。该公司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股东周辉先生、周震国先生承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关键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ANNE CORPORATION LIMITED
2、法定代表人:张杰
3、注册资本:7,500万元(发行前);10,000万元(发行后)
4、成立日期:2007年5月25日
5、公司住所及邮政编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361022
6、经营范围:1)纸涂布加工;2)纸张加工、本册、包装用品加工、办公耗材加工、制作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3)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服装和鞋帽;4)包装装潢印刷品(不含商标)、其它印刷品印刷;5)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6)汽车销售(不含乘用车)。
7、所属行业: C31 造纸及纸制品业
8、联系电话:0592-3152193 传真号码:0592-3152406
9、互联网网址:www.anne.com.cn
10、电子信箱:dcfo@anne.com.cn
11、董事会秘书:王梅英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注: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本次发行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61.025,占总股本(发行后)64.61%,其简历如下:
林旭曦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020319660717****,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女士系本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历任安妮纸业总经理;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440.90万股,占股权比例44.41%(发行后),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张杰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101036204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先生系本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历任安妮企业总经理;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020.125万股,占股权比例20.20%(发行后),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
上述人员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投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9,330户。
公司前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500万股
2、发行价格:10.91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500万股,有效申购为112,39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444879437%,认购倍数为22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000万股,中签率为0.1202551020%,超额认购倍数为832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223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272,750,000.00元
5、发行费用总额:22,313,055.55元,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0.89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250,436,944.45元。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5月10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审验字[2008]第9037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99元(按照2007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64元/股(以公司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报告期指2008年第一季度。
3、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司普通股股数。
4、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公司普通股股数
5、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6.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6.26%。
【主营业务收入分布表 】 单位:万元
除其他产品外,各项目均较去年有较好的增长,其中彩色喷墨打印纸产品和无碳打印纸产品较去年增长较快,分别增长了71.23%和64.25%。
2、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3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3.05%;公司实现净利润1006.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81%;报告期净利润率为9.9%,去年同期为9.6%,净利润率略有上升。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56,496.21元,较年初下降了53%,主要为上年收取的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到期,报告期期末客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减少;
(2)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金额为2,717,465.90元,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9%,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金增加;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金额为2,342,915.74元,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44%,主要为上市费用支出;
(4)应付票据:期末金额为75,541,246.31元,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8%,增加金额2095万元,主要是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结算业务增加;
(5)预收账款:期末金额为9,305,896.74元,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4%,主要是上年度预收款项结算,报告期内预收的规模降低;
(6)应交税费:期末金额为3,829,691.97元,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5%,主要是上年度计提的所得税税款在报告期内正常缴交;
(7)其他应付款:期末5,006,201.07元,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设备尾款及部分客户保证金进行结算;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金额为1,336,813.74元,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0%,主要是预提外加工费用;
(9)销售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5,092,660.01元,较去年同期上涨了48%,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对应增加了销售费用,同时公司加大了对销售分支的建设,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114.73万元,增幅为26%;
(10)财务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1,411,127.64元,较去年同期上涨了126%,主要是贷款增加,及银行贷款利率提高;
(1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为633,233.62元,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46%,主要是收到集美财政上市奖励金50万及2007年度纳税大户奖励5万,该项收入已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12)经营活动现金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92,293.12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销售回款政策执行得力;另一方面是公司的采购能力持续增强,获得更好的供应商政策。
4、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8年4月2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4、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7、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 号圣廷苑酒店B 座28 楼
邮 编:518028
电 话:0755-25327722
传 真:0755-25325468
保荐代表人:谢运、吴永平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愿意推荐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
4、股东权益变动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08年 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续)
2008年 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08年1-3月份
编制单位: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08年1-3月份
编制单位: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续)
2008年1-3月份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