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08-01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6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向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短期抵押担保贷款。2008年6月25日公司与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借款期限:自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12月26日;
三、借款利率及相关成本为: 9.828%(年);
四、借款抵押物:本公司拥有的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53号、55号的土地使用权;
五、借款保证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占通先生。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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