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8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辰实业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参见本公司临2008-015号公告)批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呈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案。
本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参见本公司临2008-017号公告)公布了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内容,其中包括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案。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披露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应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建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因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章的规定,本公司将该境外公告于内地同步披露。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修订和中国其它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此次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i)修订依据;(ii)减资和购回股份;(iii)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限制性规定、违反执行职务时的赔偿责任、责任保险;(iv)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义务;(v)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vi)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程序、提出议题的主体、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vii)董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及两会召开程序、提议主体;(viii)累计投票制;(ix)关联交易;及(x)法定公积金的提取。
本公司将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向境外股东寄发详载(其中包括)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