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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导航 200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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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于2008年7月10日发出通知,2008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张春宏因故未能参会,也未委托其他监事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08]27号)要求,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公司拟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将“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修改为:“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对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金,损害公司的利益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应予以罢免……”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9    股票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08- 2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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