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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导航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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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9月26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10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名,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9名董事认真研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明平、罗庆红、陈运海、余正军、隋红、邱煜功等任职资格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谭焕珠、李光金、陈志坚等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9位董事的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附件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月七日      

  附件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位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庆红先生  董事候选人。39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广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原渠江电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股份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李明平先生 董事候选人。45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原广安县电力公司经理助理、经理,原集团公司董事长,原渠江电力董事长、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集团公司董事长。

  陈运海先生  董事候选人。44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广安电力公司指挥长,原渠江电力董事兼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余正军先生  董事候选人。40岁、中共党员、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原渠江电力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隋红女士  董事候选人。43岁、统计师、本科学历。曾任职四川广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邱煜功先生  董事候选人。5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四川省投资公司电力工业处高级工程师、处长,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谭焕珠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39 岁,硕士。曾在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处工作,天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东吴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云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光金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43岁,博士。曾任四川轻化工学院教学讲师、科研室副主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讲师,现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

  陈志坚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43岁,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校长助理。现任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谭焕珠、李光金、陈志坚,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谭焕珠 李光金 陈志坚

  2008年10月7日于广安 

  附件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爱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谭焕珠、李光金、陈志坚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爱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广安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爱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7日于广安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08-02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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