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10月7日下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公司于2008年9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关于为沈阳红药制药有限公司提供1年期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有利于公司与沈阳红药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
公司对上述担保制定了防范风险措施。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建议公司董事会关注沈阳红药制药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情况和资本偿债能力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08-05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