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7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9月成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06.76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793.232万元。
200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将8,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2008年10月27日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考虑到公司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仍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使用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后,再次将不超过8,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月28日)。
公司本次若全额使用8,8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个月,将降低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经测算,根据目前的利率水平,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40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需用资金时,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人。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17,793.232万元的49.46%,已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黄雄、张洪发、周继华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8,8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保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不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还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人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振亚、杨伟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江苏宏宝本次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以上,需提请江苏宏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 002071 证券简称:江苏宏宝 公告编号:2008-033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