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ST远东 公告编号:2009-033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24日起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为避免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08年12月2日公司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2008年12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2、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空港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于2009年6月23日与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东陵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方”)签订了《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
受托方根据沈阳航高基地的整体规划,对于可出让土地采取分期、分批的整理施工原则,实施完成一块,验收一块,出让一块,结算一块的方式。委托方同意除向受托方支付其垫付、支付的土地整理成本外,按土地整理成本总额的16%向受托方支付收益。并承诺:对于可出让土地,在受托方完成土地整理并移交委托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地块入市交易的全部手续,确保该地块可以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受托方为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所垫付、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并视为土地整理成本。对于不可出让土地,委托方负责协调航高基地财政局对受托方已投入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进行审定,并在每年10月31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全部土地整理成本及16%的收益。
3、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公司和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等工作已经完成,公司于2009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编制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相关文件,同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5、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公司为恢复上市的工作实施情况,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恢复上市有关工作进展,并且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可能的做好一切复牌准备,争取早日复市。
6、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519-8513068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
联系人:邹亮 叶涛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O 九年七月三日